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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 國籍法、戶籍法,與公職的任用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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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任公職 陸配放棄中國籍的矛盾
內政部要求遞補民眾黨不分區立委的陸配李貞秀,應在就職前放棄「中國國籍」,
並於到職前一年內提出喪失「中國國籍」的證明文件,否則須解職。
內政部之做法,雖意在宣示公職人員必須盡對國家忠誠之義務,惟如此要求於法、於現實皆不可行,
就連陸委會主委邱垂正也說,曾告訴內政部,陸配會有「放棄困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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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4, 09:31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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