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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 國籍法、戶籍法,與公職的任用關係

2026-02-03 不可就任後補辦放棄外國籍》 官員:違國籍法 不得擔任公職

中配李貞秀預定今日遞補就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卻未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熟稔兩岸法規的官員昨受訪強調,依「國籍法」規定,須在就職前放棄外國籍,否則不得在就任後補辦放棄外國籍。
她若不辦理放棄中國籍,違反「國籍法」規定,依法不得擔任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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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6-02-03, 09:52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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