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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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reeStorm
(無論二岸關係如何定位)
我的想法就是...
1. 現行,反正就是不能有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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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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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althfirst.
中華民國沒有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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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我國法律並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
因此,過去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的程序是要求註銷對岸的戶籍,而非放棄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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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查到的,所以樓主所謂"不能有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
不包含中共國,因為法律不承認,其他美日德法之類的才算他國
只能說請修法吧,這啥亂七八糟法律,時至今日還在把中共國視為我國領土?
至於為何推爭議人選?感覺是故意戳破這個沒人碰的框架
要不要改成台灣國?要不要修憲改掉領土?要不要修法承認中共國跟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