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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Storm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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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althfirst.
以前發生的事
應該適用以前的法吧
沒辦法為之前的事件解套

我是不能接受他們這樣子修"助理薪資"的部分...

助理薪資,那就是依法、依科目作帳,依法請款就是了...何必需要修法...

難道當到立委了,連這種行政作業都搞不定嗎...實在笑話...
舊 2026-01-31, 10:36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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