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統一聯盟黨」分會長、總幹事
直接受中國國台辦指示介入台灣選舉
被法院判刑 4 年半、褫奪公權 2 年
統一聯盟黨介選案定讞 2幹部判4年6月
「統一聯盟黨」屏東分會長張存逢、總幹事黃榮德涉嫌由大陸官方單位資助,
介入國內總統、立委選舉,屏東地院依違反正副總統選罷法、反滲透法等罪,
判決2人處有期徒刑4年6月、褫奪公權2年。案上訴至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遭駁回,
再上訴至最高法院仍被駁回,全案定讞。
在行程中的餐會場合,對岸涉台官員多次發表「兩岸一家親」、
「支持九二共識」及「反對台獨」等言論。張存逢在席間也積極附和,
並由黃榮德撰寫講稿。
法官認定,這些低廉團費與高規格招待並非單純交流,
而是帶有明確目的之不正利益。多位證人出庭時表示,
這種特殊禮遇確實會讓人對特定立場產生好感,而陸方選在台灣大選前密集招待,
意圖拉攏選民意向、支持與其理念相近的候選人,介選意圖相當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