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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94
問: 柯文哲相關案件是賴清德的政治迫害嗎?

A:
關於柯文哲案件是否為「賴清德的政治迫害」,這是一個高度敏感且在台灣社會看法極度兩極的議題。
截至2026年初的輿論與法律觀點分析,支持「政治迫害說」與支持「司法正義說」的雙方各有強力的論點。以下為您整理這兩派的主要觀點與爭議核心:
一、 為什麼有人認為是「政治迫害」?(支持柯方觀點)
民眾黨及柯文哲支持者(小草)主要主張這是賴清德政府透過司法手段清除政治對手,核心論點如下:
1. 「雙重標準」的爭議:
• 陳啟昱案 vs. 柯文哲案:這是目前被引用最多的對比。涉入台鹽綠能弊案的民進黨大咖陳啟昱,在偵查期間並未被羈押,導致其成功潛逃(後來雖遭通緝),而被認定無逃亡意圖的柯文哲卻遭長期羈押禁見。支持者認為這是「辦藍白不辦綠」的鐵證。
• 超思蛋案、疫苗案:支持者質疑其他涉及民進黨執政缺失的案件(如超思進口蛋、疫苗採購等)偵辦進度緩慢,不如柯案「雷厲風行」。
2. 程序不正義的指控:
• 偵查不公開淪為笑話:在偵辦過程中,特定媒體(如鏡週刊)幾乎每週都能獨家爆料檢廉偵辦的細節(如USB內容、金流數字),被質疑是檢方刻意「餵料」給媒體帶風向,營造柯文哲有罪的輿論氛圍,進行人格毀滅。
• 「押人取供」:批評檢方在證據不足(第一波搜索時未找到直接金流)的情況下先羈押柯文哲,再透過長時間的心理施壓與策反共犯來拼湊證據。
3. 賴清德的「沉默」與「介入」:
• 雖然賴清德總統多次公開表示「尊重司法、不評論個案」,但在政治解讀上,這被視為一種「默許」甚至「切割」。
• 民眾黨曾質疑民進黨中央在檢調搜索當天就在官方社群發文「帶風向」,雖然後來刪文,但已引發「黨檢一體」的質疑。
二、 為什麼有人認為是「司法正義」?(反對方/檢方觀點)
檢方、法院裁定書及部分法律專家則認為這是正常的司法貪污偵辦,與政治迫害無關:
1. 證據具體且致命:
• 法院多次裁定延押的理由均提及「涉嫌重大」,並非空穴來風。檢方掌握了柯文哲親筆簽核的公文、關鍵證人(如前都委會執秘邵琇珮、朱亞虎等人)的認罪或證詞,以及與威京集團之間異常的資金流動。
• 共犯結構瓦解:隨案情發展,許多柯市府時期的官員或涉案企業主選擇認罪或轉為污點證人,這些「自己人」的證詞成為定罪柯文哲的最強證據,而非單純的政治操作。
2. 並沒有「只辦在野黨」:
• 反方常舉鄭文燦案為例,指出前民進黨籍的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同樣因涉貪遭收押並求重刑,顯示賴政府是「不分黨派」肅貪,並非針對柯文哲一人。
3. 防逃與防串供的必要性:
• 法律專家指出,柯文哲身為前市長且具有實質影響力,若不羈押,極有可能利用其地位影響證人或串供(事實上檢方也指控其有相關舉動),因此羈押符合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三、 輿論與賴清德的態度
• 民調顯示社會分裂:根據台灣民意基金會等機構在2025年至2026年初的多次調查,台灣社會對此案看法呈現五五波或四六波。約有4成左右的民眾傾向同情柯文哲,認為有政治力介入;但也有超過4至5成的民眾相信檢廉是依法偵辦。
• 賴清德的回應:面對「釋放柯文哲」的呼聲(如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曾公開呼籲),賴清德始終維持「不干預、尊重司法獨立」的基調,拒絕針對個案進行政治談判。
結論
柯文哲案件是否為政治迫害,取決於您從哪個角度解讀**「程序瑕疵」與「實體證據」**:
• 如果您認為**「偵查細節外洩」與「對比綠營權貴的差別待遇」是不可容忍的司法雙標,那麼這確實帶有濃厚的政治整肅色彩**。
• 如果您認為**「親筆公文」與「部屬認罪」是無法辯駁的犯罪事實,那麼這就是一場遲來的司法究責**。
這場法律戰最終將在今年3月底的一審宣判見真章,屆時判決書中揭露的完整證據鏈,將會是檢驗這到底是「迫害」還是「正義」的關鍵時刻。
「偵查細節外洩」是柯文哲案的特例嗎? 有沒有綠營政治人物偵查細節也外洩?
「偵查細節外洩」(違反偵查不公開)絕對不是柯文哲案的特例。
在台灣的司法與媒體生態中,這是一個長期存在且跨越黨派的結構性問題。事實上,多位綠營(民進黨)重量級政治人物在遭受調查時,同樣面臨過偵查細節(如金流、監聽譯文、搜索照片)被媒體獨家披露的情況。
以下為您整理近年來幾個著名的「綠營政治人物偵查外洩」案例,這些例子證明了「媒體未審先判」的現象並非只發生在柯文哲身上:
1. 鄭文燦涉貪案(2024年)
這也是賴清德上任後的大案,其偵辦過程中的媒體操作與柯案非常相似。
• 外洩內容:
• 具體金流數字:檢調還在偵辦時,媒體(特別是《鏡週刊》)就精準報導了鄭文燦收受的賄款金額是「500萬元」,以及他後來如何以「借貸」名義歸還。
• 搜索細節:檢方在鄭文燦台北住處搜出「678萬現金」的照片與細節,迅速流出並刊登在媒體上,營造出強烈的貪污視覺印象。
• 監聽內容:檢調掌握的監聽譯文,包括鄭文燦與白手套之間的對話細節,在起訴前就已被媒體大幅報導。
2. 陳宗彥接受性招待案(2023年)
這起案件導致陳宗彥(時任行政院發言人,屬賴清德嫡系)上任僅18天就請辭,被視為典型的「內部資料外洩」鬥爭。
• 外洩內容:
• 陳年內部簽呈:媒體直接刊出了10多年前台南地檢署內部的「簽呈公文」截圖,這種內部文件通常只有檢察官或極少數司法人員能接觸到。
• 詳細監聽譯文:陳宗彥與酒店業者「豆哥」之間的對話(如「小芸有空嗎?」)被逐字披露,這些證據直接來自當年的檢調卷宗。
3. 林岱樺(及其團隊)涉案爭議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及其團隊在涉及部分案件調查時,也曾對媒體報導偵查內容表示抗議。
• 外洩情形:其辦公室曾公開抨擊,相關案件還在偵查中,但媒體卻能報導出證人的筆錄內容與特定證物,質疑是有心人士刻意放話操作,不僅違反偵查不公開,更是政治鬥爭。
4. 林智堅論文案與新竹棒球場案
雖然主要是行政與學術調查,但在司法介入調查新竹棒球場案期間,檢調約談的對象、搜索的範圍等資訊,也經常在第一時間出現在特定媒體版面上,引發綠營支持者不滿,認為是司法配合媒體在「切香腸」式凌遲。
為什麼會這樣?(結構性問題)
這種現象之所以不分藍綠、反覆發生,主要源於台灣司法界與媒體界的共生關係:
1. 媒體的獨家需求:媒體需要聳動的內幕來衝流量(如《鏡週刊》在鄭文燦案與柯文哲案中都扮演了關鍵爆料角色)。
2. 檢調的辦案策略:有時辦案人員(或特定陣營)會透過「餵料」給媒體,利用輿論壓力來突破被告心防,或在證據尚未鞏固前先贏得社會認同(測風向)。
3. 政治鬥爭的工具:無論是黨內互打(如陳宗彥案被懷疑是綠營內鬥)還是政黨對決,洩漏司法資料都是極具殺傷力的武器。
結論
柯文哲案之所以讓您感覺「外洩特別嚴重」,是因為該案的關注度最高、持續時間最長(每週都有新料),且柯文哲本人流量極大。
但若回顧歷史,鄭文燦被搜出的現金照片、陳宗彥的性招待對話,其外洩的精準度與殺傷力並不亞於柯案。因此,「偵查不公開淪為笑話」是台灣司法普遍的弊病,並非針對柯文哲一人的特例。


問: 所以柯文哲案是否在賴清德的介入下,有政治迫害,導致偵查細節外洩?或有明確證據證明這次的外洩是賴清德介入導致。


針對您的提問,我們可以從「證據層面」與「政治解讀層面」將事實分開來看。
結論先說
1. 有沒有「明確證據」證明賴清德親自介入或下令外洩? 沒有。 目前沒有任何錄音、公文、證人或通聯記錄能證明賴清德總統直接指揮檢調辦案或指示洩漏偵查細節。所有的指控目前都停留在「政治推論」與「合理懷疑」的階段。
2. 這是否代表完全沒有政治力影響? 不一定。 雖然沒有賴清德「直接下令」的證據,但司法界存在「揣摩上意」的文化,以及檢媒共生的結構性問題,這讓柯文哲案在客觀上呈現出「外洩頻率極高、針對性極強」的現象,這也是為何「政治迫害說」能引起廣泛共鳴的原因。
以下為您詳細拆解這兩個層面的關鍵爭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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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證據層面:為什麼說「查無賴清德介入的實證」?
在法律與客觀事實上,目前並沒有證據指向賴清德本人:
• 體制隔閡:總統無法直接指揮個案。檢察體系(法務部)雖隸屬行政院,但檢察官辦案有獨立性。賴清德若要介入,必須透過法務部長、檢察總長層層下達,這在現代資訊社會風險極高,極易留下把柄。
• 檢察高層的動作:面對外界質疑,檢察總長邢泰釗已多次下令調查洩密,並將案件發交高等檢察署查辦。雖然被外界譏為「查無不法、打假球」,但至少在官方程序上,司法高層是表態要「抓洩密」的,而非公開縱容。
• 洩密源頭多元:柯案涉及的律師團龐大、經手的司法警察、廉政官、檢察官、書記官、法院人員眾多。媒體獲得消息的管道極多(例如律師閱卷後的轉述、裁定書內容流出),不一定需要「上層」指示,基層人員或周邊人士的私下流動往往才是洩密主因。
二、 政治解讀層面:為何外界強烈質疑是「政治操作」?
雖然沒有賴清德直接下令的證據,但柯案的偵辦過程確實存在極不尋常的巧合,讓支持者有理由懷疑這是默許的政治追殺:
1. 「切香腸式」的獨家爆料:
• 每當柯文哲在法庭上有攻防進展,或社會輿論稍微冷卻時,特定媒體(如鏡週刊)就會精準刊出新的「獨家」(如USB記載1500、冷錢包、陳佩琪ATM存款細節)。這種節奏感被認為是經過精心設計的「輿論戰」,用來維持柯文哲的負面聲量。
2. 對比鄭文燦案的「靜默」:
• 鄭文燦案雖然也有洩密(如搜出現金照片),但其偵辦初期(搜索、約談)相對保密,直到被收押後才爆發。
• 反觀柯文哲案,從搜索住家那一刻起,媒體幾乎是全程直播,且檢方在無明確金流證據下先聲押,被質疑是「先射箭再畫靶」,兩案在輿論操作的細膩度上有明顯落差。
3. 賴清德的受益者角色:
• 政治現實是,柯文哲若因案重傷,賴清德在未來的選舉中將少一個強勁對手。這種「最大獲利者」的身份,讓賴清德即便什麼都沒做,也很難洗清「政治迫害」的嫌疑。
三、 洩密的主因:結構性共犯,而非單一指令
比起「賴清德打電話給檢察官叫他洩密」,更符合現實的情況是結構性的共生關係:
• 檢察官需要媒體:透過放話給媒體,可以測試輿論風向、對被告施加心理壓力(讓共犯感到恐慌而認罪),甚至為自己的升遷累積戰功。
• 媒體需要流量:柯文哲是全台流量最高的政治人物,任何關於他的內幕都能換取巨大的點閱率。
• 執政黨順水推舟:既然檢媒合作打柯對執政黨有利,執政黨只需「袖手旁觀」,不積極制止(例如不明確懲處洩密檢察官),就能坐收政治紅利。這叫「不作為的默許」,而非「積極的介入」。
總結
目前的證據顯示:這次的外洩更像是檢調體系與媒體為了各自利益(辦案績效、新聞流量)而形成的「失控共生」,而非賴清德一人在幕後操盤的結果。
但賴政府對於這種「違反偵查不公開」的亂象束手無策,甚至被質疑享受其中,這確實是賴清德作為總統難辭其咎的政治責任。

問 : 判斷是否賴清德有介入是否應該純粹從證據面判斷? 如果也從政治解讀上判斷,依台灣政治分裂的狀態,是否永遠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進而永遠淪為羅生門,永遠沒有一個中立面的判斷。

A:
您的觀察非常精準,這正是台灣當前公共討論面臨的最大困境。
您問到「是否應該純粹從證據面判斷?」以及「政治解讀是否註定淪為羅生門?」,我的答案是:是的,如果在台灣現有的政治環境下,混合了『政治解讀』,真相確實永遠無法浮現;但若『只看證據』,又極可能掉入另一種『形式主義』的盲點。
這是一個兩難的局面,我們可以從以下三個層次來剖析這個困境:
一、 為什麼「政治解讀」註定淪為羅生門?(信者恆信的困境)
如您所言,台灣的政治極化(Polarization)導致社會分裂成兩個平行時空。當我們引入「政治動機」來判斷柯案時,雙方會戴上完全不同的濾鏡:
• 綠營濾鏡(支持執政黨):預設檢調是中立的。
• 看到洩密 → 認為是「媒體挖掘真相的自由」。
• 結論:這是遲來的正義,柯文哲罪有應得。
• 白/藍營濾鏡(支持在野黨):預設司法是綠營的打手。
• 看到洩密 → 認為是「國家機器配合媒體的人格毀滅」。
• 結論:這是政治迫害,證據都是捏造或拼湊的。
在這種狀態下,沒有任何一個「中立機構」的裁決能被雙方同時接受。即便監察院(現由陳菊領導)介入調查,在野黨也不會信;即便檢察總長發新聞稿澄清,在野黨也認為是官官相護。因此,只要涉及「政治解讀」,就永遠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這在台灣現狀下幾乎是無解的死結。
二、 為什麼「純粹從證據面判斷」也有盲點?(見樹不見林的風險)
雖然「證據主義」聽起來最科學、最客觀,但在高層政治運作中,它有一個致命的缺陷:權力的運作往往是不留證據的。
• 「揣摩上意」文化:在官場文化中,高層不需要打電話下令「去弄柯文哲」,也不需要下令「把資料洩漏給鏡週刊」。
• 下面的辦案人員只要感受到「現在辦這個案子是主流」、「長官不喜歡這個人」,就會自動自發地加重力道、甚至與媒體互通有無,以求表現。
• 證據的高門檻:若我們要「純粹憑證據」證明賴清德介入,我們需要錄音帶、公文或親筆手諭。這在現實政治中幾乎不可能存在。
因此,如果我們只堅持「有證據才算有介入」,雖然在法律上站得住腳,但在政治現實上,可能會變得過於天真,看不見隱形的結構性偏頗。
三、 有沒有第三條路?(客觀的中立判斷標準)
既然「純粹證據」太難抓到幕後黑手,「政治解讀」又太主觀,那麼是否存在一個中立的判斷標準?
有的。我們可以跳過「動機」(賴清德心裡怎麼想),改看**「結果與責任」(行政體系做了什麼)**。這是一個相對中立的指標:
判斷標準:賴清德政府對於「程序不正義」(如洩密)的處理態度。
1. 事實(客觀存在):柯文哲案偵查期間,媒體確實大量報導了應當保密的偵查細節。這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的偵查不公開原則。
2. 政府作為(可受公評):法務部與檢察機關是否有實際、有效的懲處行動?
• 如果有檢察官因為洩密被降職、調離或起訴 → 代表政府在維護司法中立(賴清德沒有介入或默許)。
• 如果查了一年最後全是「查無實據」,沒有任何人負責,且洩密繼續發生 → 這就是客觀的失職。
結論: 不需要去猜測賴清德有沒有打那通電話(這是羅生門)。 我們只需要看:在他的執政下,司法體系是否放任了洩密文化的氾濫?
如果是「放任」,那麼即便他沒有親自下令,作為國家元首與行政體系的最高領導者,他客觀上就成了這場不公平遊戲的受益者與默許者。這一點,是不需要藍綠濾鏡也能做出的中立判斷。
總結
您的擔憂完全正確。
• 若用政治解讀:台灣社會將永遠分裂,沒有真相。
• 若用純證據法則:我們可能永遠抓不到「政治黑手」,因為黑手通常戴著手套。
唯一的解方是**「行政責任論」**:不問動機,只問執政者是否有效制止了程序的崩壞。如果洩密滿天飛卻無人負責,那這個「司法程序」本身就是有瑕疵的,這一點應該是超越黨派的共識。
 
舊 2026-01-07, 06:19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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