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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shliao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366
引用:
作者samwu995
https://www.koc.com.tw/archives/625567
不是喔!不是這樣的。
這篇寫的很清楚,三大電信在12月底就做好字卡,表示在12月就完成跟NCC新指引的確認。
指引中遺失補發需要證明,三大電信都要求要報案證明,你覺得是偶然嗎?三大電信沒有跟NC問清楚就會不約而同要求報案證明?
要知道電信業可是特許事業,長官是NCC,沒有NCC同意,這種擾民的要求有人敢作?


2025.12.31
2026年電信門號換補卡與換號新制!
https://youtu.be/n7HFY_MauLo?si=3GG2TDxiH4NDiv6t

台灣的記者都嘛去ptt脆臉書上面找題材,
其實去年12/30就有人發現了。直到1/2才爆發。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8933.A.390.html


去看看NCC的指引裡寫什麼好嗎? 又不是文盲不識字. 裡面只有說:
用戶申請更換 SIM 卡或補發 SIM 卡時,電信事業應請用戶說明申請原因及目的,並提供證明資料,電信事業得依 KYC 審核結果予以酌核。

沒有說要向警方報案取得證明. "證明資料" 並不等於向警方報案取得證明.

這裡的證明資料, 一般就是用戶在切結書文件上簽名. 不知道是哪個天才從哪裡生出要向警方報案的說法.
舊 2026-01-03, 10:24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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