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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shliao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366
這個新聞, 我認為記者的問題比較大.
記者一定沒去查證, 聽到有人這麼說就先寫報導, 還故意寫成馬上要實施(稍微用常識來思考, 警察是內政部的, 電信業務是NCC管的, 這種涉及跨部會的業務, 一定要跨部會的開會, 兩個部會都同意才可能決定要實施, 哪有可能突然就說要實施). 等網路上有人反應意見, 就可以再寫一篇. 等行政機關出來澄清, 又可以再寫一篇報導. 一魚多吃, 一條沒有確實查證的消息就可以撐三天的版面.
舊 2026-01-03, 09:00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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