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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3
引用:
作者記憶我的RDesign
講這些話就有點無知了,
之前在紐約市地鐵砍人事件,
有民眾見義勇為出手制服兇手,
卻意外導致兇手致死,
結果吃上官司。
你知不知道很多地方帶槍只能是去靶場?
槍和子彈要分開放?
之前在德州有人往教堂開槍,
就是被路人開槍打死。
開不開放槍枝沒有對錯,
只不過當你生命受威脅,
而又沒東西自保時,
你會非常希望手上有把槍。

你第一個例子是砍人事件,不是槍擊案

即使有都是事後發生,等掏槍還擊時太慢了
拿刀砍造成的傷亡會比用槍嚴重嗎?
舊 2025-12-20, 06:50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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