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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12月大遊行熱身 移工團體開研討會要求廢除在台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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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NewSwift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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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hendry2002
其實早就合法 只是政府不敢說
幾年前家人請的外勞逃跑
10多年後有天就接到通知她要回國 本來要來拿郵局帳本
後來她自己去報遺失 錢就自個領走並離境了
政府現在對逃逸外勞 只要通報要回國
跟政府講好出境時間
就可以大辣辣的回國了
根本沒有懲罰
我有親戚也這樣
政府這點超爛
2025-12-10, 09:52 AM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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