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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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野口隆史
發展綠電其實不是問題
但現在這些綠電被稱綠蟑螂也不是沒有原因的
你去跟別的國家比看看
民營電廠賣電給國家
然後台電用低於收購價格賣電
這不是越虧越多嗎?
然後那些燃氣廠
價格差就不發電
不然就是垃圾時間猛發電
刷全年發電時數
這些事情政府都不會告訴你
除了少數幾家真的願意幫忙發電
大多數民營電廠基載根本沒有幫助
只會錦上添花而不會雪中送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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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103 年的電業法第六十條規定電價抵償必需成本要有合理之利潤。
民國 107 年民進黨全文修正後,我就找不到這條相關規定了。
而且異動條文及理由完全沒提到。
https://lis.ly.gov.tw/lglawc/lawsingle?001915FB7121000000000000000000A000000002FFFFFA00^01922103011000^00000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