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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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oodpig
研發替代役是合法的當兵途徑
你要檢討就請去跟立法委員說
拿來類比這些藝人我是覺得一點邏輯都沒有
我沒有說藝人賺錢該死,該死的是違法逃避兵役去賺錢
這種基本閱讀能力你應該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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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話說回來在警察、消防、醫院、長照或是偏鄕公共行政這類單位的替代役,
我都覺得對於不適合當兵的役男都不失為合理的替代方案。
只有科技替代役我自始至終都覺得很反感,我那個年代有所謂的科技預官,
提供一些理工科役男不用下一般軍事部隊的選項,但役期比較長
(不記得是多少年,但記得比兩年長),服役單位大多是軍方或國家的研究單位
(最多是到中科院),吸收的對象針對理工科的碩博士,我有同學唸博士班,
因為畢業前已婚而且有小孩了,所以畢業後服役選擇當科技預官,
分發到國家高速電腦中心服役,退役後就直接留在那裡工作了。
但是後來的科技替代役變成是去民間公司上班,我覺得根本亂來,
完全失去服役的本意。
我當年因為目標是要去示範樂隊,所以同學中除了要繼續唸研究所的以外,
我是唯一一個不去考預官的。
在新兵訓練中心時,有碰到中科院來挑兵,叫學理工的都去參加考試,
我本來希望不要挑到我,因為我預定要進示範樂隊,
(我那時很有把握會進示範樂隊,因為我當兵那年沒有音樂系的法國號手畢業,
而大專院校管樂圈裡公認我就是那屆最好的法國號手,後來我也真的是第一名進去的)
但是筆試第一階段還是錄取了我,第二階段我只好硬著頭皮跟面試官說希望不要錄取我,
因為我要去示範樂隊。
我有些同學沒考上預官的也有人循此管道到中科院服役,我們都戲稱是科技預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