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DSKINGII
昨天北市議會貪污犯小薇重磅回歸還對安安市長曉以大義了一番
https://youtu.be/grp4zbEufT8?si=W6UiJ2MNQcCglpjQ
從便當會開始講古,說一朝被蛇咬 十年怕草繩只參加假老二三次便當會就被羈押一年多
要對安安市長抱歉說不敢再參加什麼便當會希望他見諒還要他要多保護自己別像前市長一樣
接著講到參加假老二便當會被偷錄影,應該是指這事,還說做賊心虛才會去錄影???講反了吧
遭應曉薇告御狀? 劉秀玲突襲拿USB當證物 ( https://youtu.be/Q51hyTEMKIs)
不錯不錯,有話語權有質詢權就是可以這麼大條花人民納稅錢佔用資源順便噹一下吹哨者公務員
別看她神色自若姿態優雅理性感性,私下嘴臉又是另外一回事
關於應和前都委會執秘劉秀玲之女人何必為難女人起訴書某段落是這樣寫
B. 應○薇知悉上情後,即令都委會執行秘書劉○玲前往其議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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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曉薇交保恐生變!復出質詢涉恐嚇證人 明天加開羈押庭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1015/3050877.htm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涉犯京華城案被羈押禁見1年多,今年(2025年)9月初才交保3000萬元,日前卻在議會質詢中刻意提及自身案情、借題發揮
台北地檢署認為已違反交保附加不得騷擾、恐嚇證人的禁令,建請台北地院合議庭重新審視羈押必要性,合議庭已通知應曉薇明天(16日)上午11點出庭調查。
應曉薇於9月5日獲准交保3000萬元停止羈押,經檢方抗告、高院發回更裁,北院9月15日仍裁准3000萬元交保,檢方沒抗告而確定,交保期間除限制住居與限制出境、出海,須佩戴電子腳環與持用個案手機監控防逃,同時不得與同案被告、尚未詰問的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
此外,對於已作證或起訴清單所列證人,仍不得有「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行為,否則可視為有串證行為的新事證。應曉薇求交保時,自稱在押期間每天重複抓蟑螂放生舉動,悲嘆「乾脆把我關到死好了」、「哀莫大於心死」等語。
但應曉薇上周四(10月9日)復出議會,在市長蔣萬安發表施政報告後,趁質詢機會吐苦水說參加議員與市長的便當會,竟被都市計畫委員會人員要都發局出席人員偷錄影,「我覺得1個做賊心虛的人,為什麼要錄影呢?」等語。
應曉薇表示在前市長柯文哲任內16次便當會,只參加3次「談到某個案子」,就被羈押禁見1年多,她今後不再參加便當會,並喊話蔣萬安「小心保護自己喔」、「好好整頓都發局、政風室,不要讓政風處被我們嘲笑跟把風處一樣」等語。
應曉薇前述質詢內容,已碰觸北院正在審理的京華城案情,且京華城案證人楊智盛、顏邦睿仍任職北市府都發局,證人劉秀玲現任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
檢方認為應曉薇質詢時向市長「告狀」舉動,有藉機修理劉秀玲等證人的意圖,另名台北市議員陳重文先前涉及監視系統貪污案,交保停押即不再質詢涉己內容,更凸顯應曉薇違反交保附加條件,構成騷擾、恐嚇證人行為。
檢方隔天(10日)緊急遞狀,建請合議庭重新審視應曉薇的羈押必要性。檢方對於審理中的個案,依法沒有聲請羈押被告的權力,僅能建請法官注意相關事由,是否採取適當的強制處分。
不料應曉薇昨(14日)針對國宅改建質詢都發局,又借題發揮,當面問都發局長簡瑟芳「有沒有覺得我再施壓妳」,並提及京華城案出現的「研議」字眼,意有所指「『研議』這2個字多可怕啊!」、「在檢方的立場就叫做『事前的圖利』,你們要小心欸!」
合議庭收到檢方的建請,訂於明天上午京華城案開庭傳喚證人作證時,於上午11點加開應曉薇的羈押調查庭,已通知應曉薇與辯護律師準時到場,好好解釋質詢告狀舉動有何用意,預料檢方會將昨天的質詢內容列入補充理由。
不過據悉,京華城案重要證人已詰問完畢,重新羈押機率不高,但結果仍需視羈押庭的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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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就講囂張沒落魄久,但也太快應驗吧
之前假老二不也跟這個必取一樣發文對證人暗示騷擾施壓?應該都要關到死等判決出來
就算回去關機率不高。嚇嚇這些前朝公務員雜質讓牠們安靜一下也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