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LDSKINGII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240
引用:
作者GOLDHAN
那是你說的公積金,不是從李俊俋委員那邊帶來的公積金制度

以實務上來說立委助理的薪水本來就不存在所謂的約定薪酬,每月立委替助理申請薪水時,就代表就是基於職權賦予的核薪,立委本身就能決定要給助理多少錢,即使面試時說5萬 但我這月覺得你辛苦替你申報6萬 這些都是立委職權,所以法院認定有些助理帳戶內比約定薪資多了466元就有罪,我就認為與實務完全不同

所以高的認知來說 回捐辦公室公用是約定事項,到職時說好的,就跟一些公司要繳福利金一樣,那些錢都是公用,並不是立委詐領來私用。以往的案例 只要這些錢不是被侵占 詐領 都沒事,差別只在高虹安的一些從民進黨來的助理對檢察官說這不是自願的,這點我就覺得蠻有爭議的,你任職時都有簽好此回捐協議,代表你認同這項制度,任職後說不是自願的也蠻奇怪的。

這部分大家見解不同,你可以有不一樣看法,但是我在意的是司法面對不同政黨時 都...
面試說好給助理五萬,X立委覺得你(助理)辛苦替你申報6萬…問題是助理實際有拿到那辛苦一個月的六萬嗎?

如果沒有,那多的一萬跑去哪?到職說好回捐?助理不答應或沒說好那會怎樣?

繼續留用沒有什麼辛苦的一個月就固定領五萬?要助理回家吃自己另請高明?

先不說這些錢是納稅人的錢,我跟你講,一個月要每個助理回捐那「辛苦錢」這樣撈太慢

我教你怎麼撈最快好不好?

一個是要拔辣這種花大把鈔票留美唸書拿個學歷回來

辛辛苦苦工作一輩子成家立業供學霸兒子出國念書

還要抖內阿北的鋼鐵草粉抖內立委助理

不要多,一人每月認養抖內一個白賊黨立委助理就好,團結力量大

另一個撈得更快,叫阿北去每個立委辦公室踩飛輪。看看有沒有金主提皮箱來放在地上

以上建議可以請貴黨參考看看,絕對合情合理合法也不會用到納稅人的血汗錢佔用國家社會資源

重點是撈更快收入穩定
舊 2025-10-03, 12:13 AM #497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DSKINGII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