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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豆布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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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豆布妖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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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終極密碼
買1000萬價值的房屋 然後出租收租金
出租要上法院公證
只要租客不繳房租法院就會派人趕人

然後法院跑完全部流程後, 2 年後租客才搬走

對了,今年法規又變了,租客現在有 "保障3年租期",房客每月
給你幾百元意思一下,就不算沒繳租金,爽住 3 年後再說,所以
還是不要當房東比較好,台灣法規偏向租客,個人不建議
舊 2025-10-02, 11:57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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