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AC212
我一直就事論事啊,
我參考以前堰塞湖的處理方式,堰塞湖形成後政府都是立即疏散、防禦工程、排除隱患,
今天行政決策就是只有觀察近兩個月直到潰壩,我一直在就事論事啊,
李鴻源是在潰壩前兩週水量累積很大的情況說不能炸,
你無視立即疏散、防禦工程,堅持“不能炸”這一件事,
這不就是既有觀念不容挑戰,
民進黨造謠花蓮縣長人不在,這裡也有人在渲染,這是不是選邊站,黨指哪就打哪..
跟你就事論事你也無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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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串的標題看來,是討論工程、做法、處置,
就事論事來討論工程、做法、處置時,
你我都不敢自稱專家,所以,說自己的想法外,
必須配合數據、圖說、專家意見來說明,
這樣旁人也才有辦法了解、評斷,
但本串,你的15次發言,尚未有任何資料輔助,
而我多次的資料,你也不接受,
好,那我再補上一些資料,來支持我的說法。
首先,你說要立即疏散、防禦工程、排除隱患。
1.立即疏散:台灣1979-2025 年共 88 處天然壩堰塞湖,沒有形成1-2個月,就無限期遷村疏散。
2.排除隱患、防禦工程:
提供另一位
台大教授 張文亮(因為我不會轉臉書的貼文,所以麻煩請自行閱讀張教授之〝論「花蓮光復鄉馬太鞍溪堰塞湖」的整治〞,謝謝),
他的論點有
1.不能炸藥爆破
2.開挖洩洪道,越早越好
3.串聯式人工堆塞的「臨時壩」
4.浚深馬太鞍溪「主流道」
但論點2、3,我不認同能在這段時間做,我再提供Google Earth的影像來說明,而論點4是可以檢討的。
另外921的堰塞湖可以緊急處置,而馬太鞍溪堰塞湖沒辦法也一併說明。
下面是921新草嶺湖的空拍

Google Earth的影像

最接近的道路

九份二山的2個堰塞湖

可以看得出來,還有路可以到,或是開施工便道下切到附近,來排除隱患、防禦工程,
但接下來是馬太鞍溪堰塞湖跟光復鄉的相關位置,論點2及3是短期不可行的。

最近道路痕跡的直線距離,但拉近看不到路,只有建築物。

Google Earth的影像
請問,這樣的位置,這樣的地形,論點2及3要施工,是你,你要怎麼做?
你覺得2-3個月有辦法摸到馬太鞍溪堰塞湖前,再爬上2.3公里長、高差200公尺的崩塌區,開始挖洩洪道?
至於論點4維基上有說明,經濟部及縣政府已有合作,河道清疏,河中心線濬深2公尺、寬30公尺,合計疏濬約40萬噸。不夠,但有在做。
所以,問題出在疏散,以後應有更嚴格的防災演練、疏散撤離標準。
最後,我要嚴正的跟你抗議,回我的文不要再把〝民進黨造謠花蓮縣長人不在,這裡也有人在渲染,這是不是選邊站,黨指哪就打哪..〞
這種東西加在裡面,我這串的回文,從未批評任何政黨政治人物,因為我前面有說,人民傷亡,責任歸屬只有檢調、司法能判定,我沒資格,
而且我住永和,立委一直都是林德福,我結婚時是隔壁選區的藍委致詞,後來他兒子接棒(不是姓羅),不要亂給我貼標籤,
你自己眼睛有顏色,是你的問題,不要牽拖別人。
如果,你能提出任何的數據、圖說、專家意見反駁我的成見,我非常樂意繼續與你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