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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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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吼吼熊
災害防救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code=D0120014)

撤離是地方政府的責任,畢竟民政系統都是地方政府管的,這個你要問地方政府。

是的沒錯,
撤離是地方政府的責任,
但是我不會借天災替政客鬥爭。
行政缺失才是重點,
誰該究責就究責。
當然可以簡單說縣長在撤離沒有獨斷果決,
這就像是有些人在糾結工程細節一樣,我認為失焦沒有意義,只是讓自己成為政客打手,
當縣長認為有必要要撤離,但是中央認為沒有急迫性,
你認為縣長能要求或指揮國軍支援嗎?
還是你認為疏散撤離7~8千人是民眾有腳的自己走嗎?
如果你是這種人,那也行。
但凡只要8月份時,中央有認為該撤離,而不是沒有立即危險,
我相信各部會都動起來撤離,今天就完全不必問責區分地方中央。

或許,就是有些人,真的是在等待災難的發生好滿足政治鬥爭的目的?
你是這種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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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25-09-29, 01:09 PM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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