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ular Member
|
Q. 地方政府有沒有權力強迫人民遷村
A. 以下為AI的回答
↓ ↓ ↓ ↓ ↓ ↓ ↓
地方政府本身通常無權強制遷村,因憲法保障人民的居住遷徙自由,除非有法律明文規定並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 強制遷村事件通常是中央政府為應對如災害重建等特殊情況而介入,並需經過嚴格的協商、安置與補償程序,以保障受影響居民的權益,且須符合國際人權法的合理性與比例性原則。
為什麼地方政府無權強迫遷村
憲法保障居住遷徙自由: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人民有自由設定住居所、遷徙的權利。
法律限制的必要性:雖然憲法允許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而以法律限制此項自由,但這必須透過法律明文規定,並符合比例原則。
地方自治的範疇:在地方自治制度下,地方政府負責地方事務,但軍事、外交等全國性事務由中央政府掌管,強制遷村通常涉及更廣泛的公共利益和全國性考量,多由中央政府主導。
以上內容為複製貼上,僅稍作整齊性編排以利閱讀.......
__________________
人生許多事
成也執著、敗也執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