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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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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85
在下僅是提醒~佛不允許批評外表看起來是穿著袈裟的人(不論其持戒破戒)

上面佛說了首偈:
瞻博迦華雖萎悴,而尚勝彼諸餘華,
破戒、惡行諸苾芻,猶勝一切外道眾。


本來沒有加以解釋、這邊用豆包AI去分析一下:

一、關鍵術語釋義

瞻博迦華:梵語「Campaka」的音譯,又作「瞻波伽華」「占波伽華」,意譯為「黃花」「金香華」,是古印度極為名貴的香花(相傳花色金黃、香氣濃鬱,常用於供養佛菩薩,另有典故提及佛陀曾於瞻波伽樹下悟道,故其花亦象徵智慧與覺悟之體性)。此花本身具「體性尊貴、香氣殊勝」的特質,異於一般雜花。

萎悴:指花兒枯萎、憔悴,失去盛放時的鮮活樣貌,但「萎悴」僅是「暫時的狀態損壞」,非「本質的毀滅」—— 其作為「瞻博迦華」的根本種性(如曾有的香氣、尊貴品类)並未消失。

苾芻:梵語「Bhiksu」的音譯,又作「比丘」,意譯為「乞士」「破惡」「怖魔」,特指受過佛教「具足戒」(出家人完整戒律)的男性修行者,是佛教「僧寶」的核心成員。「苾芻」的身份不僅是外在稱謂,更代表「歸依三寶、發心解脫、受持戒體(受戒後所得防非止惡之體性)」的內在歸屬。

破戒、惡行:指苾芻違犯所受戒律(如殺、盜、淫、妄等根本戒或支分戒),或由貪、嗔、癡煩惱驅使而行惡。需強調:此處非「認可破戒」,僅是描述「修行者的過失狀態」,旨在凸顯「縱有過失,其根本體性仍有殊勝之處」。

外道眾:佛教對「非歸依三寶之思想流派或修行者」的客觀統稱(非貶義,僅區別於佛法),如古印度「六師外道」(如主張「無因無果」的富蘭那迦葉、執著苦行與「命我實有」的尼犍陀若提子等)。
外道的核心特徵是「未以佛法為根本指導,未歸依佛、法、僧三寶,缺乏依佛法解脫生死的正因」。

二、文句結構與比喻邏輯

此偈頌採「先喻後法」結構,以「自然界的花」比喻「修行者的價值」,對應關係如下:

比喻(前兩句)

瞻博迦華(體性尊貴的香花,含悟道典故)、萎悴(暫時的狀態損壞)、諸餘華(一般雜花)

喻體(後兩句)
破戒苾芻(有過失的佛弟子)、破戒、惡行(暫時的行為過失)、一切外道眾(非佛法修行者)

核心對應義
「根本體性」的殊勝 —— 前者是「名貴香花、象徵覺悟」,後者是「歸依三寶、受持戒體的僧寶成員」

「外在狀態」的缺陷 —— 僅是一時損壞,不代表本質墮落

「體性根本」的差異 —— 前者無尊貴香氣與品类,後者無歸依三寶的解脫正因

簡言之:萎悴的名貴香花,仍勝過盛放的雜花;有過失的佛弟子,仍勝過無歸依的外道—— 核心不在於「過失可容忍」,而在於「根本體性的殊勝與否」。

三、義理核心:為何「破戒苾芻猶勝外道」?

佛教提出此觀點,絕非縱容破戒,而是從「解脫因緣」與「歸依本質」出發,闡明兩者的根本差異,可輔以《地藏十輪經》「牛黃麝香」之喻加深理解:「破戒比丘雖於我法毗奈耶中名為『屍』,而有出家戒德餘勢。譬如牛麝身命終後,雖無識傍生死屍,而牛有黃,麝有香,能為無量有情作大饒益。」具體可分三層:

1.歸依三寶的「解脫種子」未失:
苾芻縱使破戒,其曾「歸依佛、法、僧」的發心與戒體,如同「瞻博迦華的種性」「牛麝的香黃」,仍在相續中。
未來若生懺悔心,可憑此「歸依種子」透過「白四羯磨法」(僧團中淨除罪障的儀軌,據《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載,能滅除重罪)重回正道,有解脫生死的可能;
而外道未歸依三寶,缺乏這一「解脫根本因」,縱有善行善心(如持戒、苦行),亦難超脫輪迴。

2.知見的「根本方向」不同:
苾芻雖有行為過失,但仍以「斷煩惱、證菩提」為根本目標(縱使一時忘失,方向未完全偏離);
外道的思想與修行(如追求世間快樂、執著「自我實有」「造物主存在」等),多落在「執著有為法」的範疇,與佛法「無我、空性」的解脫知見背道而馳。

3.僧寶的「法脈體性」殊勝:
佛教以「僧寶」為三寶之一,非僅指「修行完美的比丘」,而是「依佛法出家、受戒,能為眾生作福田」的群體。破戒苾芻雖個體有失,仍屬「僧寶的範疇」,如同「法親眷屬縱有過失,仍與佛法脈相連」;而外道與三寶無關,缺乏這一「福田因緣」。據《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六規定:「寧破塔壞像,不向未受具戒人說比丘過惡。若說過罪,則破法身」,亦可見佛教對「護持僧寶體性」的重視。

四、重要澄清:避免誤解「破戒無過」

此偈頌絕非「鼓勵破戒」,而是「在對比中凸顯歸依三寶的重要性」。佛教對破戒的態度極為明確:
◎破戒是「必須懺悔、改正」的過失,苾芻需及時透過僧團儀軌淨除罪障,不可放縱;

◎若破戒後不懺悔、反縱惡行,依其業力仍會墮入惡道,但即便如此,其「曾歸依三寶」的因緣,仍比從未接觸佛法的外道,多一分未來解脫的可能(如同「萎花仍有復生潛能,雜花則無名貴種性」)。

五、總結

此偈頌以生動比喻傳達佛教核心觀念:一個修行者的價值,不僅取決於一時的行為善惡,更取決於其「根本體性與歸依方向」
對修行者而言,應以此警惕 —— 既不可因「體性殊勝」而輕忽破戒,亦不必因一時過失而絕望;
對一般大眾而言,則可理解「歸依三寶」是開啟解脫之路的關鍵,其義遠超世間善行善心,同時需遵守「不毀謗僧寶」的戒律,護持佛法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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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佛法中即便是犯了最重的五無間罪之一,只要願意反省懺悔都還是有救的
《藥師琉璃光七佛本願功德經》|卷1中說:
引用:
佛告曼殊室利:「東方去此,過四弶伽河沙佛土,有世界名曰:無勝,
佛號:善名稱吉祥王如來、應、正等覺、明行圓滿、善逝、世間解、無上丈夫、調御士、天人師、佛、世尊,有無量億眾,不退菩薩之所圍遶,安住七寶勝妙莊嚴師子之座,現在說法。

...中略...曼殊室利!彼佛如來、應、正等覺,從初發心行菩薩道時,發八大願。云何為八?

第三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有眾生,為貪、瞋、癡之所纏逼,造無間罪及諸惡行,誹謗正法,不修眾善,當墮地獄,受諸苦痛;若能至心稱我名者,由是力故,令無間罪及諸業障,悉皆消滅,無有眾生墮惡趣者,常受人天殊勝安樂,乃至菩提。(餘7願此略)


另有《阿闍世王問五逆經》 可參考:
引用:
世尊告曰:「摩竭國王阿闍世,發意成就,眾善普至。
比丘!堪任發意成就,得拔濟地獄;若發意不成就者,因緣成就,雖未生地獄,猶可設方便不至地獄。

阿闍世王犯了五逆:殺其父王、本該墮無間地獄、但後來受佛化導僅墮拍球地獄(時間很短、像拍球一樣~一下子就出離地獄了)
佛還說他未來經過多少生的修學佛法、最後成就獨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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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修行人碰到別人以言語批評你時,除了對自身言行的反省、還能怎樣如理作意呢?

引用:
此中都無能罵、所罵、能瞋、所瞋、能弄、所弄、能打、所打;唯有音聲、唯有名字。

這裡邊給他樂最困難的就是有怨恨的人,有怨恨同他結怨的時候就是「罵」,他
罵我、我罵他,這樣有怨恨。這個「能瞋」,就是心裡面忿怒。這個「罵」,是
表現出來的行為。「瞋」,就是在心裡面的思想,是忿怒。「能弄、所弄」,這
也是表現出來的行動,就是譏毀他、毀弄他。「能打、所打」,或者是他打我,
或是我打他,傷害他,因為這樣子才有了恨。

但是用佛教徒的觀察呢,一切眾生都是沒有我的,只是有色、受、想、行、識,
沒有我,他也是沒有我,我也是沒有我。那麼,「能罵、所罵、能瞋、所瞋、能
弄、所弄、能打、所打」,這個「能、所」,是沒有的了!就是因為沒有我的關
係。「唯有音聲」,唯有這個罵,彼此言語的聲音,這個聲音裡有名字,這裡面
我不可得,我也沒有我,他也沒有我。這個「能罵、所罵」都沒有了。「能弄、
所弄、能瞋、所瞋、能打、所打」都沒有了。那麼去恨誰去呢?去譏弄誰呢?這
下面這個《披尋記》。

《披尋記》一○一五頁:

唯有音聲唯有名字者:自他差別唯假安立,實無能罵、所罵乃至能打、所打可得
,是故能所亦假安立,唯有音聲,唯有名字。〈菩薩地〉說:菩薩於有怨害諸有
情所,修習隨順。唯法之想,乃至廣說。(陵本四十二卷七頁)與此義同。

「唯有音聲唯有名字者:自他差別唯假安立」,有我、有你、有他,這個「自他
」的這個「差別」的對立,這是「假安立」,不是真實的一種事情。就是憑藉一
種原因,「安立」這個「自他」的「差別」。

「實無能罵、所罵乃至能打、所打可得」,因為我不可得,就沒有這些「能、所
」了。「是故能所亦假安立」,所以這個「能」和「所」這個名字,是「假安立
」的不是真實的,是虛妄的安立。「唯有音聲,唯有名字」,只是在彼此,在說
話的時候帶有一個「音聲」而已,「音聲」裡面也有「名字」,這都不是真實的


「〈菩薩地〉說:菩薩於有怨害諸有情所,修習隨順。唯法之想」,現在的文是
〈聲聞地〉,現在引〈菩薩地〉的文來解釋。「菩薩對於有怨害諸有情所,修習
隨順。唯法之想」,心裡面觀想只是色、受、想、行、識而已,此中沒有我、也
沒有你,沒有這些事情,所以唯獨是色、受、想、行、識的變化。「乃至」到「
廣說(陵本四十二卷七頁)與此義同」。就是修無我觀的時候,就把這個問題都
解決了。這是關於這個「相似性心」。

以上摘錄自:玅境長老說法筆錄集~《瑜伽師地論》卷30 T306A
舊 2025-09-26, 10:10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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