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04 王維菁/我們需要健全的新聞議價與基金立法,以重建新聞與民主的共生秩序
數位化與跨國平台壟斷的資訊傳播時代,新聞依舊支撐著國家社會的公共事務知識體系,
然而其傳統****收入模式崩解、生產資源和人才不斷流失,使其逐漸喪失第四權的獨立性,
反仰賴置入、政府標案與尋租利益維生,早已無法正常發揮新聞媒體應有的民主與監督功能。
一、將AI平台使用新聞內容納入法案
二、設置「反報復條款」,防止平台以封鎖新聞抵制義務
三、允許平台繳固定金額於基金以換取議價豁免
四、明定具體罰則,加強對平台不合作行為的懲處
五、合法化新聞媒體的聯合議價,施行初期給予時限豁免
六、新聞基金聚焦扶持弱勢媒體,確保管理獨立透明與問責
當前台灣的新聞議價與新聞基金立法承載著多重使命,包括矯正數位平台與新聞媒體不對等關係、重建新聞產業經濟等。
民主社會的健全發展有賴於優質而多元的新聞環境,面對數位巨頭的衝擊與AI技術之挑戰,
台灣不能再持續虛耗、裹足不前。
透過完善的新聞議價法與新聞基金制度設計,我們有機會重建媒體與平台之間公平互惠的新秩序,
讓內容生產者獲得合理的報酬,讓公共知識體系重新正常化。
這不僅是在為新聞工作者爭取應有的權益,更是為全民守護多元且較可信賴的資訊來源,
強化台灣社會的民主韌性。立法者唯有吸取國際經驗教訓、並積極完善立法,
方能讓台灣新聞民主再被矯正,為新聞經濟開創一條新的發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