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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Storm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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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rmit Crab
我不覺得是爛問題,
因為有種操作叫人頭代持。
名義上的負責人跟做決策的實際控制人並不一定是同一個人。

比照...邵秀佩被檢方發公文重新檢討求刑...
這個李姓被告應該也是相同辦理吧...

所以說...

就法官自己找時間去看李姓被告的偵訊,看要不要採信...
檢方找時間把...公文辦一辦...

以上加班組...

其他人當天11點左右就可以休庭收工....也是好事一椿啊....

PS.當天到底是那一個人問師父:屁股還好嗎?...。實在是那壺不提提那壺啊...
舊 2025-09-24, 10:53 AM #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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