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dsmt
Golden Member
 
Adsm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5
引用:
作者EAC212
高鐵300萬被拿出來講真的很奇怪,
1.本串不是在講回收物嗎?怎麼扯到遺失物?
2.已知的信息已經充分顯示那 300萬是陳明文的,現在提出來的用意?
真的是很奇怪的例子....

他可能想把遺失物滑坡到丢棄物。但兩者完全不同。

我貼的那篇有講,「遺失不代表喪失所有權」,所以你如果把撿到的東西佔為己有,就會觸犯侵佔遺失物罪。

但法律又有規定,經公告六個月無人認領,拾取者就可以成為遺失物的新擁有者。
舊 2025-09-23, 03:52 AM #9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dsmt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