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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245763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454
引用:
作者sclee
類似的情況


不過好像有例外
如果是物主反悔或丟錯衣物,想要找回自己的東西,能證明他是原物主,就不算盜竊


舊衣回收箱是回收單位權利主體的延伸,是因人力、物力考量,
作為替代實體收受店面之替代物,故有人丟棄不要的衣物時,
等同當下與舊衣回收單位形成要物契約關係,即丟棄時,
舊衣所有權即歸回收業者所有,任意第三人若是半路截胡,
確有觸犯竊盜罪之疑慮。
舊 2025-09-22, 09:44 PM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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