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ys070
銀行並沒有放棄,沒積極討不代表就沒有。
有些是在等你疏忽。
我前面講債權延長就是,時間快到時候就會搞一下。
你名下無產,無法強制執行也會弄。
債權要列入呆帳就是除非金額很低,或是像孫道存掛掉,他女兒都拋棄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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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繼續看下去, 有動作, 沒放棄, 這都不是問題, 等人疏忽這倒是, 但不要有收入就好.
如我之前隨便提一個例子, 銀行/法院會處理的是文書類, 紙上有的才算, 實際作為不算.
某傻B我就不重複噹了.
至於在台灣內能不能玩多爽, 很明顯你不曉得 XD (有錢連外面的空氣污染都不會接觸到)
你不懂啊~
數十年了, 銀行也是按規矩辦事, 法院也是, 欠債的還是照樣過日子, 沒有一個受到制裁.
對了, 更生不能的情況就是法院跟被欠錢的人說你要不要協商看看低一點的金額還錢就好?
白話文: 欠太多了, 你們談一個低一點的金額?
但... 這很傻, 不想還的就是不想, 我沒看過有談的.
這招... 對個體無效. (我也想不通當初是哪個神人寫進去的)
這招只會對還要運作的組織(公司行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