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
爛草你好…
沒有看到前面貼的蘇建和案嗎?
有沒有讓你爽歪歪?那有這麼好?
那是法官說的,可不是你說的。
我很早就說法官怎麼說,我都沒意見,我對你說什麼,叫我扣你帽子?
『難認符合比例原則』的意思是,『不是沒有』,這是跟別的考慮點比,這件事佔的『比例小』。
橘子不回來就一定有拿錢?不可以這樣想嗎?沒有拿錢的證明呢?你拿出來啊。完全沒有用頭腦想自已說的話。我可以相信你沒有,但我沒有辦法確定你沒有。所以為什麼橘子不應該回來?你能回答嗎?哈哈哈
我先給你打預防針,如果法院宣判柯無罪,是法院確定或是認為『我檢查過我找到不你有犯罪的行為』,不是我應該相信你不會犯罪。注意,我可沒說『有』犯罪,我說的是『不會』。
照你說的,因為橘子不想吃雞鴨飯,所以橘子可以不回來?就算是被通輯、注消護照也可以不回來?
因為你騎車不小心撞到,就算人、車都沒事,你也不想停下來說一聲不好意思,可以自顧自的就繼續騎走?你想怎樣就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