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reeStorm
單純回應問號的部分的個人看法。
1."這段期間會不會有檢、警、調去跟監?"
我覺得會,柯不是只有一個案子在辦。這只是第一個
2."會不會監聽跟偵防通訊?"
我覺得會。但是法院要核准才行。己經起訴的案子,不行吧? 同上,要找理由,那多的是,關鍵是要能說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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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那個科技監控應該就是俗稱的電子脚鐐,
如果什麽時候這東東還能内建監聽錄影功能?
科技設備監控
值此,本署成立科技監控組,並於110年11月在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舊大樓2樓完成建置
「科技設備監控中心」,運用科技設備取代傳統監督人力,視被告情節及人權考量等,
規劃不同功能及效果之載具。例如:個案手機、電子手鐶、電子腳鐶、居家讀取器等,
採用定位技術、搭配地理圖資,輔以電子圍籬的設置,
使監控人員透過監控系統平台及行動APP,得以24小時全時掌控被告行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