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提醒還是要當共諜!廣東暨大台灣校友會女執行長判刑1年定讞
中國暨南大學台灣校友會秘書長傅文齊、執行長李宛平受廣東省委台辦指示,
鎖定我立委與現退役將校軍官,招待旅遊並安排與中方情治人員碰面,
另違法替對岸暨大招生。
傅在台北地院審理時棄保潛逃,北院依國家安全法判李女1年徒刑,
依非法招生、偽造文書罪判7月得易科罰金之刑,二審駁回上訴。
李女再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北院審理發現,李宛平早在2010年就被提醒她的行為有危害國家安全疑慮,
但她在2011年2月、11月間,分別和傅文齊討論到怎麼介紹、掩護「安剛」、
「紀處」等人的身分,行為對國家安全、社會安定造成一定程度危險。
北院指出,李女替大陸軍事機構發展組織長達8年,接觸對話多達12人,
不乏掌握我國作戰計畫、人力規劃之人,行為有顛覆國家可能,
超出一般國民法感情可容忍程度,她還以「無直接、蓄意危害國家安全」等理由辯解,
依法判決,並沒收11萬5千元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