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台北市大, 供給500萬戶, 算起來不太對, 看起來建蔽率也有個40~50%, 真的要西電東送線損吃50%這樣?
蓋核電廠不比蓋晶圓廠, 要求不知嚴了幾倍去, 直接類比不太適合
美國電價也不貴, 如果算收支比更是便宜到靠杯
之後如果放寬監管來加速核電廠興建, 出問題的機率只會高不會低, 但也要真的蓋下去才知道了
也不要說預算暴增1倍, 光是加個50%都要受不了, 這種大型工程是頭洗下去就不能停, 看看台灣前一個停的賠多少就知道了, 要蓋新的真的要小心再小心。
蓋外島不行, 跨海峽的線損和電網維護成本可能沒法接受, 如果考慮到被切斷的風險, 那就更不能接受了
核融合的第一個門檻是輸出大於輸入, 要商轉, 一般預估輸出要大於輸入10倍才有價值
現在都還在比誰點燃時間久,
討論的意義不大
1.回收費還沒賺錢就要收, 怕把廠商嚇走, 開始發電再分期繳也是權宜問題, 這個可以再檢討怎麼收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