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惡蟲
你的計算方式有問題,誰告訴你3000人次可以算成一天300人的?
第一批派2000人,第二批派1000人,也是可以算成3000人次的。不然你說說,一天300人的計算方式根是為何?
再說,前面要說國軍都沒有去,現在證實了國軍確實有去,還要繼續編數字造謠嗎?
這次颱風是從南部上來的,每次沒有被中央山脈擋住的颱風,都對台灣造成重大的災害,你敢說排不上號!?
哪來的自信與勇氣?
最後,提醒一下,這次受災嚴重的台南總人口數比你說的三個縣市加起來還多,連嘉義也是屬於人口密集的都市,要比較前都不用注意人口密集程度的差異嗎?
|
你喜歡法條的卻故意混淆人次的定義,護主這麼用力。
「人次」指的是參加某項活動的總人數,可以重複計算同一人多次參與的情況。 簡單來說,就是把所有參與者都算進去,不論他們是否重複參與。
例如:
如果一個人參加了兩次活動,那就會算作「兩人次」。
如果三個人參加了同一個活動,那就是「三人次」。
如果這三個人又都參加了第二次,那總人次就是「六人次」。
「人次」這個詞在統計學上很常用,用來表示活動參與的總人數,包括重複計算的部分。 它和單純的「人數」不同,「人數」通常只計算一次,不會重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