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AC212
新聞畫面就已經清楚的呈現肇事車輛闖紅燈,
我認為紅燈應該是禁行燈號,
今天 很有法學素養的人在糾正我說那不是禁行,
指出我不知道肇事者哪裡違規了,
車速我看不出來,但是紅燈我看的到!
有法學素養的很明顯不認為 紅燈直直走 有哪裡不對勁!!
當時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應該是4面紅燈,
竟然有法學素養的人認為那裡不是禁行!
連有法學素養的都這樣了,
也難怪會有無照駕駛幾十年還理直氣壯的!!!
臉皮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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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上一篇才提到紅燈的,前面一直在扯「學區禁行車輛」,所謂的學區禁行車輛規定在哪裡?
而且我從來沒有說紅燈不應該停下的喔,你講學區禁行車輛當然是沒有的規定,什麼時候可以扯到紅燈去?
你講話的邏輯顛三倒四的,要不要先去檢查一下先?
引用:
作者EAC212
犯意是不能被量化的,
條件要能自洽,
雖然我舉的例子沒有說受害者的違規程度,
但是對照此案件,所有的受害者都沒有違規,
只有肇事者違規了,
而某些法學素養者的素養竟然無視這個要件在偷換概念,真是好素養
是的喔, 如果我哪一天在 學區禁行車輛的地區 不是為了救人 或逃亡 而撞死了人,就判我殺人罪我也不會有任何抗辯的,
我明確的這樣表明了,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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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打的文章,你的「紅燈」二字在哪裡,標出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