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已更新】三峽北大國小旁車輛暴衝!釀3死12傷
瀏覽單個文章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引用:
作者
EAC212
司法搞這些文字遊戲真的很噁心,
非救人的目的 也非逃亡的目的,開車撞死人就是“殺人罪”就好了,
總是彎彎繞繞的搞一堆專有辭彙,噁心!
你開車經過一條巷道,旁邊停了貨車,你雖然很小心,但是貨車後方突然一名老人走到路中央,你來不及反應,還是撞上。
老人送醫二天後死亡。
非救人目的?沒錯。
非逃亡目的?沒錯。
所以你要被以殺人罪處罰?
你確定???
2025-07-15, 08:22 AM #
350
惡蟲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惡蟲
查詢惡蟲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惡蟲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