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了excel這張圖 看到 沈慶京 1500 就認為是賄款,也很可笑
這表中其他通通都是政治獻金,就這筆是賄款? 特地寫這邊讓大家好查帳?
這筆的日期 檢察官也查過了 當日完全沒有任何交付的可能
經理人格式也跟其他筆資料也完全不同
一筆資料好幾個欄位, 遇到解釋不過的就跳過 最後只挑自己想相信的來說
留下 沈慶京 1500 就說 你看沈慶京給了1500萬
照你這種方式 所有東西都去頭去尾 留下自己想看的 誰會沒罪
再來說金流
一方面說朱亞虎一直以來都深受沈慶京信任專門在協助給賄款,想用朱亞虎一開始的認罪來證明柯有罪
那為何這筆又偏偏不是透過朱亞虎
每個人絕對都有自己的作業習慣,沒道理所有不合理的地方通通集中在這一筆
一向不管財務,整個競辦款項都亂七八糟的柯文哲 遇到這筆就只留下excel 其他通通完美的不留下任何證據
一向都請朱亞虎辦事交付款項的沈慶京 遇到了這筆就自己神不知鬼不覺親手交給柯文哲
毫無金流 日期 人員 通通對不上 結果也能變成犯罪鐵證?
也不用一直扯橘子了
每次都用橘子搬走妙天1000萬來營造橘子專門處理不明鉅款 負責洗錢的一樣
那1000萬是妙天捐給新故鄉協會 由理事長柯文哲代收後
柯文哲請她拿去給李文宗存入協會帳戶
每次講都只敢講一半
每次看媒體跟特定人都只講柯文哲收下妙天1000萬由橘子處理 1000萬未見申報政治獻金
錢不是捐給柯的當然不會申報政治獻金
實際上橘子也不過是把錢拖去給協會存進帳戶而已
看這檢調用政治追殺的方式完全沒證據也能羈押再羈押來辦案 是我我也不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