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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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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235
引用:
作者GRT
個人覺得像京華城這類採集體共識決的重大工程,若找不到市長強迫利誘的證據,只要市長本身不具該產業的專業,不管核章是他本人自蓋或是別人代蓋,在法律上能要求市長責任其實有其限界。

親綠媒體每天不斷給民眾洗腦柯貪污,事實上找不到明確金流,卻仍可將人羈押超過9個月,這在法律上是說不通的,也難怪柯案會被社會解讀是政治操作,這讓人民對政府司法的不信任傷害極大。
叫他把1500說出來不就知道金流在哪,橘子應該也知道,橘子人呢?
舊 2025-07-08, 12:57 PM #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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