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押人取供,有沒有可能?",又是在問可能性,是吧?
我舉一個反例好了,柯文哲說被不雅片脅迫,可是最後的結果,卻是柯律師說:這個和案情無關,所以主張不勘驗那一段偵訊。
也就是說,由當事人親口說出來的"被脅迫≒押人取供",當事人和律師卻不追究到底。有質疑,就要追究到底啊,不是嗎? 不然怎麼知道真相? 不是嗎?
為什麼? 來,套用你的"假設"做法,我也幫忙柯的支持者想了一個了:因為有"法官偏頗"的可能性,所以追究了也沒有用
---
你有沒有追這一件事,我是不知道啦,不過我知道當初用這件事鋪天蓋地指控的人(包含在這一串的人),現在都不再提,也不再追究了而已。
奇怪喔,這些人是不是反正爽也爽過了,罵也罵過了,一票YTR影片也拍完了,真相是什麼,其實並不是最重要的呢?...
對於檢方的說法,正常人都是覺得需要一一驗證,不然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