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reeStorm
什麼叫"跡象",我隨便再舉一個例子好了,
法官現在這一庭不想勘驗YAHOO的偵訊光碟,我認為這代表法官會以YAHOO最後在庭上所述的為主,而這個對柯文哲有利(民眾黨也覺得YAHOO的陳述對柯有利,對吧),基於以上那我覺得看不出法官目前有偏頗的感覺...,你想做相反的推論,那也隨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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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這個要求是要證明檢方逼供
你覺得能不能追加優勢?
你知道被人告不成功,可以反告誣告嗎?
今天檢方口口聲聲認為證人證詞是重大證據去告柯P
結果證人當庭翻供
辯護人想利用這點去反告檢方過程有明顯瑕疵
你認為、你看不出法官偏頗,這是你的解讀
那我自然也可以拿來當作檢方作賊心虛的"跡象"
檢方至今無法解釋為何證人口述就能當重大證據
導致證人當庭說出是臆測、是猜的,沒有證據證明
如果這樣重大證據來源都這麼滑稽
你覺得我舉例法官被收買是大決?只是假設?
如果今天真的法官、檢方都看顏色做事
當然沒有人可以去監督、管理、制止,連證明都做不到
在獨裁國家這很正常,白色恐怖當時是不是也有審理?
為何會有一堆被冤枉入獄的人?不就是看顏色做事
如果台灣今天就很守法守紀、司法公正、公職人員都循規蹈矩
那怎麼會有柯P京華城圖利案?今天如果台北市長都貪汙圖利
如果前總統都貪汙圖利,法官又算什麼?新聞實例都貼給你看
而且台灣不只一例,真會相信台灣多乾淨才是傻傻好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