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DSKINGII
抓到嫌犯再到嫌犯家中搜索很正常
連煙毒犯都這樣,在外面抓到咖啡包再去家中看有沒有製毒吸毒工具或其他毒品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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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要先抓到咖啡包
可以隨時隨便進到你家去看看有沒有任何違法物品嗎?
搜索票你不知道嗎?大聰明
怎樣才會開搜索票?我可以拒絕開門嗎?
https://laws010.com/blog/criminal-o...al-procedure-06
搜索票是由法院審查核發,為了兼顧人民權利及犯罪的偵查而存在。根據刑法第122條所述,當 「有必要」或是有「相當理由」時,檢警可以進入家門進行搜索,並沒收「找到的犯罪證據」或是其他搜索者認為與犯罪相關的物品。
無令搜索的情況:
1.附帶搜索
附帶搜索是指,檢警在執行拘提或逮捕時,如果要搜索犯罪嫌疑人的身體、隨身包包,或是被逮捕時的交通工具,如汽車或摩托車,則不需要搜索票。
之所以會有「附帶搜索」不用搜索票,是為了保護執法人員的安全,避免犯罪嫌疑人因為抗拒逮捕,而用偷藏的兇器攻擊檢警;但如果不是這個範圍的搜索,比如到被告的辦公室或是公寓搜索,就要搜索票。
2.逕行搜索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31條第2項規定,在逮捕或拘役時,如果有足夠事實認定被告及犯罪嫌疑人在裡面;或是追捕現行犯或逮捕脫逃的人時,有明確事實認定要找的人在裡面;或是有明顯事實證明其中有人犯罪,而且情況急迫時,都符合「逕行搜索」的條件,此時不需要搜索票就能進行搜索。
3.緊急搜索
如果今天執法人員認為有相當理由的急迫,比如「證據」可能會在24小時內銷毀、偽造或是改變時,便符合「緊急搜索」的情況。但「緊急搜索」後還是要記得請法院補發搜索票,以免最後因為被法官認為不符合「緊急搜索」的要件,而讓緊急搜索時的證據不能使用,落得一場空。
4.同意搜索
同意搜索的意思其實就如字面上意思,如果檢警出示證件說要搜索時,被搜索者欣然接受的話,便不用搜索票。不過律師還是建議,如果遇上有人號稱是檢警要進行搜索,記得請執法人員出示證件,確認無誤後再答應,較為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