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惡蟲
大工程是指另外排庭期勘驗,連人家在打什麼都看不懂。
可憐。
不論作法為何,法律的規定是就勘驗原物原主,有另外的需求,本來就是應該提前提出來,法院也不是大家都進入法庭後才宣布今天要勘驗硬碟的,是好幾天前就宣佈的,那有什麼理由不能提前提出聲請?
寫個聲請狀要很久嗎?
這樣的作法,內行人都知道是在拖延訴訟,法官當然不會喜歡辯護人這樣搞,換成檢察官,法官也會不高興。
當然,白粉們幾乎清一色法盲,法學姿勢來源為卡提諾法學派宗師直播主,會有錯誤的認知也是人之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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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當庭就要勘驗了哪有啥大工程
她就是法官不會開IMAGE結果便宜行事直接開原檔才出大包
這種辦案處理速度還有不專業的程度我看阿北要被關到死囉
證物不是檢方法院要準備的?
還是要被告自己準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