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bigDDD
哪有什麼大工程
IMAGE就映像檔
以前有在玩燒錄就知道
北院廢物沒一個懂還坐領高薪
可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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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工程是指另外排庭期勘驗,連人家在打什麼都看不懂。
可憐。
不論作法為何,法律的規定是就勘驗原物原主,有另外的需求,本來就是應該提前提出來,法院也不是大家都進入法庭後才宣布今天要勘驗硬碟的,是好幾天前就宣佈的,那有什麼理由不能提前提出聲請?
寫個聲請狀要很久嗎?
這樣的作法,內行人都知道是在拖延訴訟,法官當然不會喜歡辯護人這樣搞,換成檢察官,法官也會不高興。
當然,白粉們幾乎清一色法盲,法學姿勢來源為卡提諾法學派宗師直播主,會有錯誤的認知也是人之常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