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路過簽到
這是司法史上第一次勘驗硬碟、隨身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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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同學?請先表明是白還是黑或中壢人?開玩笑的,別介意
當然不是,數位證據鑑識行之多年,如果有人說驗原始會破壞證物那就是騙傻草,越傻越好騙
無論是刑事局或調查局鑑識科鑑識中心從證據識別、蒐集、擷取、封緘、勘驗及運送作業都有一套SOP
司法官訓練所甚至警大鑑識科學系還有教學
https://www.google.com/search?q=%E6...w&client=safari
柯文哲案勘驗「小沈1500」硬碟檔 因為1事法官、律師、檢察官吵起來
https://tw.news.yahoo.com/%E6%9F%AF...-104400071.html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5日下午開庭勘驗檢方自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住處查扣到的隨身硬碟「A1-31」,該硬碟因存有紀錄「小沈1500」的工作簿,備受關注。柯文哲的律師強調,檔案作者「Wen」不能代表就是柯文哲。不過勘驗完畢,檢、辯、法官3方卻因是否應該以「原物」進行勘驗吵了起來,庭內氣氛一度火爆、尷尬。
存有「小沈1500」的隨身硬碟檔案,此次首度公開在法庭上。強調檔案真實、原始,未遭人為破壞,並顧及內容存有多項與案件無關的個人隱私資料,法官特別關掉法庭上所有電腦螢幕,包括投影,只留下法官、檢察官、律師的電腦螢幕看得到檔案內容。從取出硬碟、插入電腦到點選檔案,通通都有台北地院資訊室專業人士在旁監看。
勘驗過程歷時近2小時結束,但就在法官將硬碟自電腦取出,重新封裝後,柯文哲的委任律師表示,勘驗應以映像檔(Image)為標的,確保證據完整。律師且直指法官一點開檔案,就破壞原始路徑,對於電子扣案物,需保持其證據鏈的同一性。
此一說法,讓法官相當錯愕,直問律師就是為謹慎審理,以最完整的證物讓檢、辯雙方檢視,同時確保證物的完整度,才以原始硬碟進行勘驗,且還特別找來資訊人員全程監看,事前更動用刑事局用設備以「不變動的方式」進行拷貝,確保沒有破獲硬碟裡的檔案。為何勘驗前沒有說明要用映像檔?也沒有說明以原始證物勘驗,可能破壞證據鏈的問題?
法官足足花了10多分鐘時間,對於整個過程進行說明,強調,如果認為勘驗方式為重要問題點,就應該先具狀表示,於法庭討論。且勘驗檔案由誰製作與「證據鏈斷裂」關聯性為何?律師沒有任何說明。雖然法官說明時語氣平靜,但仍明顯可感覺到不悅,讓旁聽席一片鴉雀無聲。
檢方也反駁強調,基於法院直接審理原則,直接公開就硬碟內容進行勘驗,檢視原始證據,程序上並無問題,且開庭全程都有錄音錄影,確保過程沒有人為變動。不過柯文哲的律師仍堅持應以Image為標的,才不會破壞證據,檢察官因此也動了火氣,高分貝強調,映像檔只是備份資料,到時候又來質疑原始內容與備份不同,
且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就是勘驗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