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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edi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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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kjfso
七、增訂製備菜餚其貯存及供應應有時間及溫度管理;調理即食食品,從業人員手部不得同時或接續接觸金錢或其他有污染之虞物品之規定。

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cid=4&id=31086

即食食品才算
市場的生肉菜不算
也不限於金錢
手機或許也算
會先被命改正
不改才會被罰至少6萬起

製作過程都算
你便利商店店員瘋狂檢舉就可以了,讓便利商店倒光
舊 2025-06-05, 03:32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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