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桃園航空城是不是該認真承認失敗了?
瀏覽單個文章
oversky.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60
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code=K0090067
引用:
第 3 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機場專用區:指主管機關劃定提供航空運輸服務所需之機場範圍。
二、國際機場園區:指機場專用區及其區內或毗鄰之自由貿易港區(以下簡稱自由港區)。
三、航空城:指國際機場園區周邊因機場活動所衍生發展之各類商業、加工製造、會議展覽、休閒娛樂及住宅等相關使用之區域。
四、機場專用區事業:指經許可於機場專用區內營運之各公民營事業。
五、國際機場園區事業(以下簡稱園區事業):指機場專用區事業及自由港區事業。
不就第三航廈遲遲未營運,
那要怎麼衍生新的需求?
前幾天說九月中開始部份營運,
再看看吧。
https://www.cna.com.tw/news/afe/202505290228.aspx
引用:
桃機第3航廈分階段啟用 北登機廊廳擬於9/15前營運
2025/5/29 16:29
2025-06-04, 12:13 PM #
5
oversky.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oversky.
查詢oversky.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oversky.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