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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引用:
作者惡蟲
有人真的是什麼都不懂,只會大小聲,跟直播主一個樣。


各國的主權獨立,司法也是獨立的。
因此我國的通緝犯,在其他國家,就是一個一般的外國人而已。
國外的治安單位,沒有任何義務幫我國抓通緝犯。
同時我國的執法單位,也不可能跑到其他國家去抓人,那是侵犯他國主權,會引起國際糾紛的。

所以對於跑到國外的通緝犯,我國只能去註銷他的護照,然後如果具體知道在哪一個國家,要是有點交情的話,可以請該國政府以無有效身分證明文件之類的理由,將其遣返,交由我國。

但如果是一些比較沒有外交關係的,例如中國,那通緝犯一旦跑到那邊,就只能任由其逍遙。

講得好像抓人很容易,但是連最基本的常識都沒有。


惡蟲你又來啦…
沒有那一個國家會對犯罪容忍。
你想要斷章取義啦。

來來來想丟臉我幫你…

引用:
作者沒問題
正常的地方這種罪早就上國際通輯,要不就是引渡,要不就是轉交國際刑警組織,再不然就是國際警、調合作派人去抓。

槓精能吐出什麼有意義的討論?
此文章於 2025-06-02 10:59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罪犯潛逃國外,那也要看當地的司法機關的態度,跑到中國的台灣經濟犯、黑道都不少,跑到美國的一般都是經濟犯跟政治犯。
總之若是想抓,還是有辦法的,當然要怎麼做,那比較難。

引用:
作者沒問題
這樣,有人會問,可以放柯,那可以抓扁了嗎?
台灣司法還有另一個好玩的地方,港女在台分屍案,嫌犯現在還在香港喔…喔不…人家不是嫌犯,人家確定犯行喔。
此文章於 2025-06-02 09:16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對不在同一個頻道的人,我懶得講。
抓人不容易,屬地主義跟屬人主義傻傻分不清的台灣司法。

引用:
作者skap0091
檢警調應該做的事
是查出什麼時候,廠商透過什麼方式
給了柯P多少利益
然後柯P透過什麼方式,讓廠商得利

至於柯P說我不知道、我沒拿錢、我沒指使誰
他怎麼說都可以,反正法官又不是光靠這個判決

橘子只是其中一條線索,真以為全案那麼多關聯人
區區一位橘子能卡住整個案件進行?


你這說法顯然就不對,如果有很多證據,現在已經露出來的證據就是一五零零,那你就得去把關係人跟證人抓來對帳啊。
很多關係人所以押起來也是可以,那還是一件很簡單的事,如果有證據,半年過去了,找到了什麼?前一個惡蟲就已經告訴你了,版上其他人也告訴你了。
最直接的就是橘子這條,你不要橘子這條,那你就讓柯文哲牢底坐穿吧。
其他的東西,反正偵察、審訊跟庭審『照理』就是不公開,那你們這票人在這討論有意義嗎?反正已經知道已經看到的就是這些,還有別的嗎?

引用:
作者惡蟲
檢察官起訴後,全案卷證檢送法院,不是讓法官自己一個人去看證據就好。
而是要透過證據調查程序,依調查結果來判斷有罪還是無罪。

現在就是在證據調查程序,而目前已經開了好幾次庭,還沒有調查完畢,就代表證據「很多」。
就是因為很多證據,才會需要開那麼多次庭來調查證據,真要都沒有任何證據的話,連庭都不用開,法官直接駁回起訴了。

所以光是目前在開的審理庭,都足以證明所謂的「沒有證據」完全是瞎掰。
至於說柯到底有罪還是無罪,必須等證據調查程序結束後,法官再依據結果來判斷,現在要斷言都還太早。


我對台灣的司法完全不信任,雖然不能說本案完全沒有證據,但是現在的證據怎麼認定?怎麼解釋?這要請本版的大前輩『跳針王』來給我們解釋一下。
另一件事情就是,證據這件事要怎麼看?這最後還有一條台灣司法特有的『自由心證』…
舊 2025-06-03, 03:27 AM #3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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