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DSKINGII
對了你還有一題沒答完
「京華城未達都更危老年限卻自提細部計畫違法用都更獎勵項目自創容獎圖利京華城」,這你怎麼看?哪怕它要擺爛8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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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違法 我不是專家我不知道
但
1.全台各地都有此類 基於地方自治精神給的 容積獎勵
連檢方傳證的林洲民都認為有法源可用
2.真的違法 通過該計畫的都審會委員居然都沒人違法
反而一個經過多個檢方證人證詞都證明 沒有下令的首長違法
這不是標準的先射鏢再劃靶嗎
同理可證全台灣 只要中央推動的政策中有公務員犯法 我都可以認為是賴清德主導的嗎
一個法治國家居然可以毫無證據的情況下 就先羈押你、扣押你的所有私人文件
再慢慢的在裡面找看你有沒有犯罪的證據,這是什麼極權獨裁國家吧
這不就是白色恐怖嗎
3.你的題目我早就說過了,全台灣各地都有基於地方自治精神給的容積獎勵
京華城這案 京華城提了數十億的回饋方案 都審會才通過
我不認為有何不妥 我認為就是雙贏阿
一個大型商場擺在老舊住宅區內放著荒涼 沒充分利用到這不就是擺著爛嗎
我不懂擺爛不處理有什麼公平正義可言,就像一堆早已無法住人的政府認定古蹟
也不能修也不能住 政府也不處理 這種叫做傲慢式的政府假公義
相較下 其他縣市那種完全沒有回饋就能拿到容積獎勵的案例
檢舉也沒有任何下文 這才是問題
鄭文燦在有賄款證據、通訊證據情況下 還被簽結5次 沒後續偵辦
結果簽結的桃園地檢署檢察長還能升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
居然沒有被追究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