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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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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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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9
土皇帝的霸氣,怎麼會消失得這麼快?
許銘春好像也臉書半年沒更新,一個月沒新聞。
上次的新聞就是被民進黨廉政會喊話要求儘快到會說明,去說明了沒?就沒有後續消息。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505260101.aspx
謝宜容貪污案開庭哽咽認罪 委任律師求緩刑[影]
2025/5/26 13:16(5/26 14:23 更新)

(中央社記者趙敏雅新北26日電)勞發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涉貪污案遭起訴,新北地院今天召開準備程序庭,謝宜容在庭上拭淚,哽咽認罪。其委任律師主張,謝宜容在偵查中自白等情狀,請求緩刑。

根據起訴書,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於民國112、113年擔任勞發署北分署長期間,涉嫌於2件採購案中洩密、圖利特定廠商,使廠商先後獲得新台幣25萬餘元、17萬餘元不法利益。另外,謝宜容涉侵占價值2萬餘元禮盒,新北地檢署4月依洩密、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用暨公有財物、圖利等罪嫌起訴。

檢方除起訴謝宜容,另將劉姓、簡姓、郭姓3名北分署人員依洩密、圖利等罪起訴。經營實際承作廠商的林姓兄弟、出借投標資格的徐姓業者,則依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嫌起訴。

另方面,謝宜容涉職場霸凌,被告發涉犯過失致死罪,檢方表示,公務員輕生與謝宜容領導管理方式沒有法律上因果關係,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新北地院上午召開準備程序庭,謝宜容與3名公務員同時出庭應訊,4人都認罪,期間謝宜容不斷啜泣。另外,廠商林姓兄弟、徐姓業者也均在庭上認罪。

其中,謝宜容的律師主張,謝宜容在偵查中自白,繳回犯罪所得,可減刑1次,另外,犯罪所得財物在5萬元以下,可再減1次。律師也引用刑法第59條「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希望法官判處緩刑。法官諭知辯論庭為8月11日。

謝宜容與委任律師談話後步出法院,面對媒體詢問為什麼哭了20分鐘,謝宜容回應,「我對不起大家,謝謝大家,大家辛苦了」。她的委任律師在一旁補充,下屬跟她一起成為被告,她覺得很難過,這件事是因她而起,她是主官,本來就要一肩扛起。

有記者提問是否已跟輕生公務員的家屬見面,謝宜容未回應,律師則說目前還沒有,再聯絡看看用什麼適當方式接觸家屬。記者追問謝宜容是否透過鏡頭跟家屬道歉,她低頭向輕生公務員及家屬致歉,並說「他們痛失愛子這件事情,對不起」。(編輯:方沛清)11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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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小國小民,但我們是好國好民」-----鄭南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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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浪
舊 2025-05-26, 05:32 PM #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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