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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的字眼
Advance Member
 
不當的字眼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市有點東又不是很東的文教區
文章: 349
已經有違規記點這個制度了,超過12點吊銷駕照。
汽車駕駛人於1年內記違規點數達6點者,得申請自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完成講習後,扣抵違規點數2點
若駕駛人在一年內累積點數為5點(含)以下,次年點數便會歸零重新計算。

裁決所特別提醒民眾常犯的違規記點樣態如下: 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或併排等11項違規臨停或停車;消防栓前停車、不依順行方向臨停;未打方向燈、手持行動電話駕車,會被記1點。 車輛不停讓行人記3點;超速記1~3點。

https://www.mvdis.gov.tw/m3-emv-vil...nalty#gsc.tab=0


引用:
作者rainwens
雖說就統計來看,老年人肇事比率較低,但因為少了一個參數,
所以很難說有確實反應現況,那就是駕駛時數或里程。

每年開100小時的車,跟每年開1000小時的車,
若前者肇事數是後者的一半,能說前者開車較安全嗎?
不曉得政府的統計,有沒有關於駕駛時數或里程的數據。

不過全面定期換證還是需要的,不然可以違規次數來區隔換證年限,
沒違規可以10年換證一次,違規頻繁就2年換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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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小國小民,但我們是好國好民」-----鄭南榕
現役活動裝備:
Nikon D750 Lens 85 1.8D + Tamron 16-300 VC + 50 1.8D + 24 2.8D + 70-300 VR + 28-50。

噗浪
舊 2025-05-26, 02:40 PM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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