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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Storm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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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本質上"?

聽起來就是,"只要覺得",有更大的"台北市公眾利益"存在嘛,所以就應該如何如何...的"人治"的思維嘛。

柯文哲這一輩子可能就是這種思維吧,所以他才自認在人界法律之上,"他"看到覺得有什麼不太對勁,那就一定是世人都錯了,只有他才是對的...

京華城就是從"商場"改建成"商辦"的一個案子而己,就只是"京華城"一家公司的利益而己,那裡來的"台北市公眾利益"了?

京華城原本是392%+保障一萬多坪樓地面積的商場,要改建? 好啊,已經變為560%+京華城用錢買的20容轉了啊,那就去改建成商辦啊,有誰反對了?

一定要再加上"20%容獎",京華城才"肯"改建囉? 所以算是台北市求京華城"改建"的囉? 難不成台北還要"謝謝小沈"囉?

用這種更大的"台北市公眾利益"的說詞,來幫政客或是商人辯解,是把自己也當成政客或是商人的立場了,是吧? 騙鬼啊...

算了吧,合法或不合法,就二條路而己,唱高調沒有用...
 
舊 2025-05-21, 10:03 AM #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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