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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Storm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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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柯主戰場二個...

1. 彭、邵是圖利部分

2. 朱主要是是二百一十萬的行賄收賄...(對價關係是樓地板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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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一十萬,這麼嘛,本篇我用OO城、XX黨的視野來講好了

1. 小O想要拉拉關係而己,合法捐錢,無罪
2. 朱OO,老闆又沒叫你行賄,是你自己覺得是,可是心裡又覺得不是,只是聽命捐錢而己,也是無罪
3. 七個人頭捐,這是因為背後金主不想曝光,怕被追殺,這個大家都是這樣子做滴,所以最多罰錢,不然你就別的黨派也要查...
4. XX黨被動收到錢,是無辜的第三者
5. 錢被洗到MK、基金會等地。二百十一萬又沒有寫名字,這都是正常的資金調度。

所以呢,雖然當時XX市府幫OO城這個小市民,喬地板面積,相距不到二十來天,錢就進來了,這完全是巧合而己,根本不算什麼對價關係

另外,還要再加上當年號稱股市四大天王的小O只是誤入叢林的小白兔,師父則是對大財團或小市民都抱持著善意的古意人~~的人設。

以上,民眾黨支持者應該聽得下去了吧,(法官也參考我這一篇吧~~XD)...

所以,想要收賄的政客開心了,需要行賄商界人士也開心了
因為以後就不會有行賄/收賄罪啦,有"政治獻金"這條路子可以走,那誰還需要行賄啊...
想要收賄的政客控制不了中央黨部最多就是讓黨抽抽水錢,平台收成,這很合理吧

實在是皆大歡喜...
舊 2025-05-20, 02:48 PM #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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