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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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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蠻荒
今天我可不管他是不是吃自助餐
至於是不是能看到他申請勘驗的東西、我也沒多大興趣

但、只想勘驗對自己有利的事項、不就是檢院方、面對被告的說詞嗎.......
---
補充一下吧,或許有人認為我是在挑文字上的毛病
但、公家機關、或公職人員的對外發言,在某層面上來說、即是代表政府做事的立場

所以,把話說成這樣.......


我大概了解你的意思了...(理解有誤的話,請指正)

感覺你是用反向邏輯在想這事。
比如說,檢方說,柯只想驗對自己有利,"所以反過來說",檢方也只想驗對自己有利的

不過,這個案例(不雅的事),不適用。因為檢方二個都要驗。只有柯方是挑著驗。

----分隔線=談我不認同檢方的部分---

另外一部分:朱亞虎的偵訊光碟(初供啊~~) ,我前面就有提示過了...

現在的新聞消息都是檢方拒絕勘驗,但是除去這些消息都是來自單一訊息來源不說,其實"拒絕"是沒有道理的,所以,應該要留意法官怎麼處理。

你拿這一塊出來講的話,那的確,我也覺得為何不驗? 這不太對啊...

在還沒勘驗的朱亞虎的初供時,根本就不知道這到底是"翻供",還是原本他的說法就是這樣講。要先搞清楚這一塊,才能判斷檢方在搞什麼鬼

要知道朱亞虎可是被檢方緩起訴喔,那是因為他認罪喔,現在庭供上的說法,是等於"不認罪"喔(這塊不解釋了...)

跟柯文哲有關的部分就是...朱亞虎現在這樣子講,那你說這證詞還能用來"連連看"柯文哲嗎? 那當然不行。

------分隔線------

總結一下這一波,我的"個人"主張

1.
不雅部分:偵訊,硬碟都要驗
2.
朱亞虎偵訊光碟(初供),這要驗,檢方沒理由反對。
3.
私人錄音筆:
驗彭、邵二人的偵訊光碟和筆錄就好,而且更直接可以達到目的。(說服法官其中不合規就踢出證據清單了)。
舊 2025-05-20, 01:59 PM #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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