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dsmt
Golden Member
 
Adsm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1
引用:
作者workduck
經典賽參賽資格
1.擁有該國國籍、永久居留權
2.在該國出生和具有申請該國國籍和護照資格
3.父母親擁有該國國籍
4.在該國出生也可以
乾脆頒發 魔鷹父母 中華民國國籍?

這就畫蛇添足了,直接給他永久居留權就可以了。

修一下法改成:在國內職業賽事出賽,與國內球隊有一年以上合約之外籍球員,如果願意為台灣打一級國際賽事,可以直接取得永久居留權。

反正當初為了讓曹錦輝回來打中華隊,都可以修法直接讓他不用當兵了。雖然第一個曹錦輝條款受益人是王建民不是曹錦輝。
舊 2025-05-13, 04:05 PM #3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dsmt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