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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shl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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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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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smt

當年體委會為了叫曹錦輝回來幫國家打球,臨時修法通過「曹錦輝條款」,只要進過大聯盟40人名單,就可以只服12天補充役。(所以根據本條款,未來費仔如果歸化,他只要服12天補充役)

都可以修法開例讓進過大聯盟的球員「幾乎免役」,為什麼不能再開例讓中職洋將可以快速取得永居權幫台灣打球?


別玩偷換概念的把戲.
曹錦輝本就是台灣人, 沒有歸化的問題. 是否服役或免役, 不影響他的國籍或參賽資格. 這和為了找洋將幫忙, 就給居留權, 是兩回事.

日本武士隊二十幾場連勝, 有找外援? 日本足球現在亞洲最強, 可以跟歐洲強隊競爭, 有找外援? 日本足球員在歐洲足球俱樂部踼球的有的好幾十人. 人家是把基礎打好, 一步一步提升實力, 才有今天.
舊 2025-05-10, 11:53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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